基本內容
《凡爾賽條約》或《凡爾賽和約》(英文:Treaty of Versailles),全稱《協約國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》,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后,戰勝國(協約國)對戰敗國(同盟國)的和約,它的主要目的是懲罰和削弱德國。協約國和同盟國于1918年11月11日宣布停火,經過巴黎和會長達6個月的談判后,于1919年6月28日在巴黎的凡爾賽宮簽署條約,標志著第一次世界大戰正式結束。得到國際聯盟的承認后,于1920年1月10日正式生效。中國因巴黎和會對于中日青島問題無法解決,進而爆發全國反日的五四運動,沒有簽署凡爾賽條約,但與德國另簽訂和約。美國因其國會表決多數反對,也未簽凡爾賽條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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