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緣由
1月30日晚7時左右,別熱克·薩吾特吃過晚飯后,像往常一樣在青河縣境內一處礦區轉悠,突然看到地面上裸露著一塊黃燦燦的東西,上前查看后發現是一塊天然金塊,俗稱“狗頭金”。隨后,他將這塊“狗頭金”帶回了家。
這塊“狗頭金”長約23厘米,最寬處約18厘米,最厚處約8厘米,重達近8公斤,造型獨特,酷似中國地圖。據當地史志辦工作人員稱,這是迄今為止在新疆發現的最大一塊“狗頭金”。
牧民發現“狗頭金”的消息傳出后,引起熱議,評論跟帖不斷。有網友稱這下牧民翻身了,一夜之間發財致富,可以改善改善生活;也有網友擔心這金塊會被政府部門收走,因為“狗頭金”太貴重了,是不是屬于國家?
引發爭論
通常情況下,貴重金屬品很難在地表被發現,需經開采、選礦、提煉等環節才能見廬山真面目。而未經開采即獲取的所謂“富礦”,同樣因為發現、得到于國家的土地之上,其所有權也值得探討,并非必然的誰發現就應當歸誰。《礦產資源法》規定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,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礦產資源。當然,發現“狗頭金”的牧民應當享有發現權,由此產生的權益應維護。
黃金屬于自然礦物。但在法律概念上,需要厘清礦產品和礦產資源的區別。黃金礦產資源應可規模開采,受國家管理和保護,而僅僅一塊“狗頭金”,并不是礦產資源,屬于民法領域的無主物,根據先占原則,牧民可以取得所有權。
此事引起廣泛關注,背后的問題是如何劃分公法與私法的邊界。金塊歸屬的確定,不屬于公法明確規定的國家所有,應該偏向于鼓勵、保護公民。
認定這塊“狗頭金”的歸屬,信息要公開,程序要合法,要保障發現者表達意見的權利。如果有關部門決定收繳金塊,經濟獎勵的額度一定要合適。像之前陜西小伙撿到戰國青銅劍上交文物部門只獲500元獎勵,肯定會讓人覺得不公平。
經常有人在和田一些地方的河里、山上撿到玉石,誰撿到歸誰,沒有聽說撿到玉要上交國家的。這次發現的“狗頭金”和那些偶然被撿到的玉石一樣,僅僅是一塊,不是大規模開采出來的,政府部門不應該貿然收歸國有,而應正確理解法律的立法本意,保障人們發現財富、創造財富的積極性。
狗頭金是什么
狗頭金是一種含雜質的自然金塊,多來自于富含金質的流星隕落、黃金雨地質時期形成的富金礦 礦石,這種自然金因形狀酷似狗的頭形,故名狗頭金。
狗頭金世界各國都以有狗頭金為自豪和驕傲。這種狗頭金可遇而不可求,一旦發現都會被當成珍寶留存下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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