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此前外界將“以人查房”作為不動產登記的主要看點,認為一旦執行,官員瞞報登記資產信息等情況將被剎車。但現在看來,“以人查房”短期內并不能實現。出國留學網小編看了全文,《暫行條例》35條都沒有提到有關“以人查房”字句。
所謂“以人查房”是指用姓名查詢的方式獲得他人的房產信息。
為征房產稅提供條件
值得注意的是,針對不動產中最受關注的房產。“房產是各界民眾都很關注的焦點問題,不動產統一登記將摸清房產底數,為房產稅、遺產稅的開征奠定基礎,對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調控有重要意義。”趙錫軍說。
中原地產研究部總監張大偉對此表示認同。他說,如果不動產登記系統能夠建立,房產稅的推進將會明顯加速。因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,有助于推動全國房產的住房信息聯網,為房產稅的全面征收提供條件。目前,許多大中城市已完成房屋價值評估系統建設,如果不動產也能夠統一登記,那么房產稅的推進將消除主要技術障礙。
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提出,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。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指出,未來完善房地產稅應立足于“公平土地稅負,強化保有環節”,在推進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之外,還應下調過高的住房用地稅負,簡并流轉交易環節稅費,重點發展保有環節房地產稅,對投機性購買住房實行高度超額累進稅率。
有助于斬斷利益輸送
除了有助于征稅,反腐敗也被專家認為是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重要作用之一。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,要推動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依法公開查詢系統,保證不動產交易安全,保護群眾合法權益。
趙錫軍表示,“房叔”“房姐”的出現表明了房產信息不公開、不透明的弊端,不動產統一登記和公開查詢系統建立后,有助于摸清那些多占多用、占而不用和不正當交易的問題,對于發現腐敗活動,斬斷利益輸送會有很大作用。
張大偉指出,房地產登記系統的建立,會對市場部分灰色房源存量有威懾作用,可能會出現部分拋售。
對普通市民影響小
東北師范大學經濟研究所所長、經濟學教授、博士生導師金兆懷指出,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推廣會有一個從試點到全面鋪開的過程,只有形成完整的體系,才能對房地產市場的政策決定做出影響。
金教授認為,該制度的確立,對普通市民的影響可以說微乎其微,因為,大部分市民都只有一套普通房產,而對單套普通住房征收房產稅的可能性幾乎沒有。
小產權房不受保護
“降房價可能基于這樣的判斷:如果我擁有很多套房,基于隨便的查詢,我就不能占用這么多房,因為國家也有規定,有些房子房子可能會在市場上出售,增加供應,這樣可能對房價有影響。但是,事實上條例規定信息的查詢是有條件的,只有權利人和利害相關人才能查詢信息;另外就是相關部門,比如司法部門、司法機關需要查詢財產時是可以查詢的。但必須提供查詢目的,還有相關證件才能查詢。”
盡管不動產登記制度跟降房價沒有直接關系,但不動產登記局長對有關“小產權房”的表態可能導致“小產權房”價格受到影響。該官員表示,小產權房不屬于法律保護的合法權益,不會在登記范圍內。
“它是要保護不動產的合法權益,不合法取得的小產權房,必須在國家對小產權房的處置有了新的政策,處置完成后,才會納入這個范疇。”
反腐成效有待觀察
近年來,從中央到地方,進一步加強反腐斗爭力度,反腐也開始進入深水區。據媒體報道,當前廣東省正在逐步推進官員財產公開試點,部分地方已將官員申報對象從處級擴至科級;北京、中央部分部委的處級以上的官員也正在登記房產,包括住房面積、戶型、位置等細節。制度“籬笆”的扎緊,讓一些擁有多套房產的官員人心惶惶,加快了處理“灰色房產”的步伐。
任建明認為,“房產與腐敗之間的關系很難割裂開,從已經查處的腐敗官員看,一個特點是擁有大量灰色房產。”
一些官員“拋房”也將有利于增加市場的供應。
任建明說,雖然目前“灰色房產”的數目還難以考證,單純從抑制房價的角度來看,確實能夠起到一定的效果。不動產登記制度間接打擊了房產的腐敗性需求。
聯網難會否影響監督效果
根據近期下發的《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》,2020年之前要建立以土地為基礎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,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。26日召開的不動產登記工作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提出,用3年左右時間全面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;用4年左右時間,運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,實現不動產審批、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詢,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。
記者調查了解到,國務院曾要求在2015年以前,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原則上要實現聯網,但在全國很多地方,住房信息聯網進展得并不順利。一些地方從2013年開始,嚴禁以姓名為條件進行房屋信息查詢,社會公眾“以人查房”的反腐監督作用受到限制。
一些分析人士擔心,這有可能給一些官員“喘息期”處理“灰色房產”。
隨著國家反腐力度不斷加強,一些官員拋售房產的情況在短期內或將持續增加。竹立家說,在出現官員急售房產現象的時候,“向境外轉移資產”的相關監測也應該進一步加強。
專家建議
1. 中小城市業主最多保留兩三套中心區的普通住宅,新區、郊區的房子一般來說都可以處理掉;
2. 如果你生活在大城市,在中小城市的故鄉有房子,從提高投資效率來說,中小城市的房子可以全部賣掉。
3. 中小城市郊區、新區的商業物業,尤其是“場內鋪”是最危險;
4. 三四流風景區的旅游地產、養老地產,也是非常不靠譜的。
5. 傳統市中心的天價商鋪,最好輕易別碰。
6. 一線城市中心區的普通住宅,未來仍然有比較大的升值空間,可以留在手上甚至考慮買入;
7. 對于中心城市的商業物業,要保持警惕;
8. 整體而言,寫字樓和商務公寓的風險,比商鋪要小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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