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指麾 ”。亦作“ 指撝 ”。以手或手持物揮動示意。
《鹖冠子·博選》:“憑幾據(jù)杖,指麾而使,則廝役者至。”《易·謙》“六四,無不利撝謙” 三國 魏 王弼 注:“指撝皆謙,不違則也。” 晉 干寶 《搜神記》卷一:“見 光 在松樹上拊手指揮嗤笑之, 綝 問侍從,皆無所見。” 唐 李頎 《題璿公山池》詩:“指揮如意天花落,坐臥閒房春草深。” 清 紀(jì)昀 《閱微草堂筆記·灤陽消夏錄一》:“老儒則端坐石磴上,講《孟子》‘ 齊桓 、 晉文 之事’一章,字剖句析,指揮顧盼,如與四五人對語。”
發(fā)令調(diào)遣。
《荀子·議兵》:“ 湯 武 之誅 桀 紂 也,拱挹指麾,而強(qiáng)暴之國莫不趨使,誅 桀 紂 若誅獨夫。” 漢 桓寬 《鹽鐵論·論功》:“是以刑省而不犯,指麾而令從。” 唐 劉知幾 《史通·辨職》:“夫使 辟陽 、 長信 ,指撝 馬 鄭 之前; 周勃 、 張飛 ,彈壓 雷桐 之右,斯亦怪矣。” 明 唐順之 《塞下曲贈翁東崖侍郎總制》之十六:“畫戟森森清晝閒,指揮只是笑談間。” 徐懷中 《西線軼事》二:“到前邊要服從命令聽指揮,一定要保證電話暢通。”
安排。
北魏 賈思勰 《齊民要術(shù)·種榆白楊》:“能種一頃,歲收千匹,唯須一人守護(hù),指揮處分。” 宋 孫光憲 《北夢瑣言》卷十:“或大期將至,即肋下微痛……便須指揮家事,以俟終焉。” 清 惲敬 《西楚都彭城論》:“指揮既定,人心自固。”
猶指示。
宋 范仲淹 《與中舍書》:“請三哥指揮兒姪知委。” 宋 蘇軾 《相度準(zhǔn)備賑濟(jì)第三狀》:“臣已指麾 杭州 ,不得減價,依舊作七十收糴。” 明 高明 《琵琶記·義倉賑濟(jì)》:“招狀執(zhí)結(jié)是實,伏乞相公指揮。”
猶指點。
明 湯顯祖 《南柯記·之郡》:“指揮風(fēng)景遲去輦,為惜流光晚下鞭。” 清 蒲松齡 《聊齋志異·寄生》:“女從門外過,媼故指揮云樹以遲纖步, 王孫 窺覘盡悉,意顫不能自持。”
謂意之所向。
漢 許慎 《<說文解字>序》:“會意者,比類合誼,以見指撝,武信是也。” 晉 袁宏 《后漢紀(jì)·明帝紀(jì)下》:“歸舍皆仰屋竊嘆,雖口不言,指揮可知,皆謂多寃獄,莫敢言者。”
唐 宋 詔敕和命令的統(tǒng)稱。
唐 黃滔 《唐昭宗實錄》:“今年新及第進(jìn)士 張貽憲 等二十五人并指揮取今月九日於 武德殿 祗候。” 宋 李心傳 《建炎以來繫年要錄·建炎二年六月》:“尚書省言,檢會 靖康 元年已降指揮:人戶愿將金帛錢糧獻(xiàn)助者,計價依條補(bǔ)授名目。”《宋史·寧宗紀(jì)一》:“ 汝愚 曰:‘內(nèi)禪事重,須議一指揮。’太皇太后允諾。 汝愚 袖出所擬以進(jìn)。”
軍職名。
唐 中葉后有都指揮使, 后唐 、 后周 及 宋 ,均沿用其名,為禁衛(wèi)之官。 宋 代殿前司及侍衛(wèi)親軍均有都指揮使、副都指揮使。 金元 親軍亦置之。 明 代內(nèi)外諸衛(wèi)皆置指揮使。 清 代惟京城有兵馬司指揮,為坊官,與 宋 明 之制不同。近世有前敵總指揮、總指揮等,均為軍級以官職,又與古時不同。
五代 、 宋 軍隊的編制單位。
宋 王溥 《五代會要·京城諸軍》:“ 后唐 長興 三年三月敕:‘……左右羽林置四十指揮,每十指揮立為一軍。’” 宋 曾公亮 等《武經(jīng)總要》卷二:“國朝軍制,凡五百人為一指揮,其別有五都,都一百人,統(tǒng)以一營。”
10.專指領(lǐng)導(dǎo)樂隊、合唱隊進(jìn)行排練和演出的人。其職責(zé)為根據(jù)音樂作品的內(nèi)容和風(fēng)格,以手勢、身體動作和面部表情來指示節(jié)拍、速度、力度、思想感情等的變化。
冰心 《晚晴集·我的童年》:“我非常尊敬而且羨慕那位樂隊指揮!” 李一氓 《<阿英文集>序》:“指揮上臺,管弦樂團(tuán)既演奏 貝多芬 《第九交響樂》,也演奏《黃河大合唱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