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不可知論的意思
⒈ 一種唯心主義的哲學理論。認為人類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,除了感覺或現象之外,世界本身或事物的本質是不可知的。它不承認通過社會實踐,可以將尚未認識之物,不斷轉化為已被認識之物。
一種唯心的認識論。認為除了感覺之外的世界是無法認識的。
不可知論的字義分解
1. 副詞。
2. 用在動詞、形容詞和其它詞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語素前面,構成形容詞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謙)。不刊(無須修改,不可磨滅)。不學無術。不速之客。
3. 單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4. 用在句末表疑問:他現在身體好不?
1. 允許:許可。認可。寧可。
2. 能夠:可見。可能。可以。不可思議。
3. 值得,認為:可憐。可悲。可親。可觀。可貴。可歌可泣。
4. 適合:可身。可口。可體。
5. 盡,滿:可勁兒干。
6. 大約:年可二十。“潭中魚可百許頭”。
7. 表示轉折,與“可是”、“但”相同。
8. 表示強調:他可好了。
9. 用在反問句里加強反問語氣:都這么說,可誰見過呢?
10. 用在疑問句里加強疑問語氣:這件事他可同意?
11. 姓。
1. 曉得,明了:知道。知名(著名)。知覺(有感覺而知道)。良知。知人善任。溫故知新。知難而進。知情達理。
2. 使知道:通知。知照。
3. 學識,學問:知識,求知。無知。
4. 主管:知縣(舊時的縣長)。知府。知州。知賓(指主管招待賓客的人。亦稱“知客”)。
5. 彼此了解:相知。知音。知近。
6. 彼此了解、交好的人:故知(老朋友)。
1. 分析判斷事物的道理:論斷。論點。論辯。論據。論者。議論。討論。辯論。
2. 分析闡明事物道理的文章、理論和言論:理論。輿論。專論。社論。
3. 學說,有系統的主張:系統論。
4. 看待:一概而論。
5. 衡量,評定:論罪。論功行賞。
6. 按照:論件。論資排輩。
7. 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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