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判的意思
拼音:zhǔ pàn
釋義:唐宋時高級官員兼任較低職務之稱。
用法提示:理解“主判”時,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、事物、動作或狀態,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。
⒈ 唐宋時高級官員兼任較低職務之稱。
引宋曾鞏《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閑慢曹局狀》:“伏望圣慈憫惻,以臣老母見在京師,與臣一在京主判閒慢曹局差遣,或就移近京一便郡,庶便親養。”
明王鏊《震澤長語·官制》:“宋初承五代,三省無專職,臺省寺監無定員,類以它官主判。”
主判的字義分解
1. ?權力或財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腦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財物的人)。當家作主。
2. ?舊時臣子稱君王,下級稱上級,仆人稱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
3. ?對事物的意見或認為應當如何處理,決定:主張。主見。主意。主義。
4. ?對事物有決定權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權(一個國家的獨立自主的權力)。
5. ?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將()。
6. ?預示:早霞主雨。
7. ?舊時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
8. ?基督教、伊斯蘭教對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創始人的稱呼。
9. ?姓。
(1)(動)分開;分辨:~斷。
(2)(動)顯然(有區別):~若兩人。
(3)(動)評定:批~|~卷子。
(4)(動)判決:審~|~案。
主判詞語問答
主判是什么意思?
唐宋時高級官員兼任較低職務之稱。
主判怎么讀?
主判的拼音是zhǔ pà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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